(中央社記者蔡沛琪台北6日電)前立法院秘書長林錫山被控貪污收受回扣近新台幣4000萬元,案件目前由台灣台北地方法院審理,法官認為林錫山仍有羈押必要,裁定延押禁見2個月。 林錫山主導立法院多起電腦軟硬體設備招標案,被控從民國101年到104年收受網遠科技負責人李保承3950萬元回扣。台灣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依違背職務收賄、洗錢等罪嫌起訴林錫山、李保承與前秘書室科長陳亮吟等13人。 林錫山年初遭羈押禁見至今,案件移審法院後,法官5月3日裁定繼續羈押。法院開庭時,林錫山坦承涉及不違背職務收賄、財產來源不明罪,但否認洗錢。 羈押期限2日屆滿,合議庭認為,據證據及同案被告說法,林錫山涉犯重罪、犯嫌重大,且政商關係良好、有相當資力,自承手邊常有5000萬元到7000萬元現金,有逃亡之虞;且和同案被告有從屬關係,有勾串共犯、證人之虞,裁定延長羈押禁見2個月。105080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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