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北市淡水河、基隆河流域的藍色公路每年吸引數萬名遊客搭船賞景,為加強業者及碼頭管理,北市交通局針對20噸以下載客小船訂定自治條例,只要業者未對乘客投保責任險,就會被開罰3至10萬元。此外,民眾在載客碼頭範圍內釣魚、跳水、游泳等,也將開罰1200元至6000元。交通局表示,自治條例日前已上路,未來也將加強稽查。交通局表示,北市藍色公路分為基隆河、淡水河兩條軸線,去年約有6萬多人搭乘,前年約有8萬多人。過去都根據藍色公路管理辦法管理,由於母法「船舶法」已修正,加上辦法沒有罰則,決定另訂自治條例。交通局表示,目前20噸以下載客小船總計21艘,每艘約可載20至50人,若採通透式設計,可乘載90至100人;大和皇后號屬於490噸的客船,不在自治條例管理範圍內。根據自治條例,業者應明顯揭示票價、租金、運送契約及乘客應遵守事項等,違者將開罰1200元至6000元。此外,船舶未經許可擅自停靠碼頭,或未按月提報營運及船舶保養、維修報表等,將開罰1至3萬元;未經許可擅自載客,會被罰2至10萬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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